【典型案例】禾迈清洁能源:万亩千兆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发布日期:2023-09-20 09:39:37   浏览量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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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亩千兆农光互补光伏项目

申报单位:浙江禾迈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一、案例简介

(一)项目背景

我国是世界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煤炭约占能源消费构成的75%,已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因此,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将成为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

我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向世界郑重承诺,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加快推进“3060 双碳”目标实现、缓解环境压力,需切实发挥新能源项目投资对地方经济拉动作用,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方针,推动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

加快构建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不仅可以拓宽“两山”转换路径、助力26县加快实现共同富裕,更是保障能源安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内在要求。

太阳能作为清洁能源,既可以一定程度地替代燃煤火电,又具有无污染、资源可再生等优势,对环境保护非常有利。地区太阳能资源的相继开发,可给电网提供大量的绿色电力,对带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十四五”期间,浙江省将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坚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到“十四五”末,浙江省力争光伏装机达到275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50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超过700万千瓦。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在沿海地区,利用滩涂和养殖鱼塘等,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在内陆地区,利用荒山荒坡、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化建设农光互补电站。

  • (二)建设地点

  • 本项目拟利用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园地建设农光互补型光伏电站。占用的土地性质为园地,不在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稳定耕地和林地范围内,光伏场占地面积约16000亩,海拔高度在250~400米之间,整体属低丘地形,大部分区块坡度较大。所在区域内太阳能资源、气象条件、水文地质、原材料供应等满足建设要求等,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场址坐标介于北纬28°06′~28°44′和东经119°32′~120°08′之间。

    (三)建设规模

    丽水市莲都区“万亩千兆”光伏项目为农光互补光伏电站,总装机容量1000MWp。拟新建110kV升压站3座,220kV升压站1座。项目主要任务是发电,所发电量全部上网。


  • 二、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

    (一)项目发电量测算

    根据总装机容量、倾斜面辐照量、系统效率以及光伏组件标称效率衰减等,光伏电站建成后第一年发电量约为115482.5万kWh,第一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154.8h,25年期间,总发电量约为2725734.3万kWh,25年平均发电量约为109029.4万kWh,利用小时数为1090.3h。


  • (二)节能减排

    光伏发电的节能效益主要体现在项目运行时不需要消耗其他常规能源和水资源,本项目建成后,按25年运营期考虑,年平均上网电量109029.4万kWh,与相同发电量的火电相比,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32539.67吨,每年减少排放温室效应性气体二氧化碳(CO2)约887499.32吨,SO2排放量约6759.82吨,氮氧化物NOx排放量约2289.62吨。此外还可节约用水,减少相应的水力除灰废水和温排水等对水环境的污染。由此可见,光伏电站有明显的环境效益。由此可见项目建设有十分显著的环境效益。

    本项目的建设可适当提高当地电网供电能力,促进和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对调整当地的能源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建设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 三、经验启示和建议

    农光互补项目,既能对丽水当地太阳能资源的开发,光伏发电缓解电网用电压力,又能结合土地资源进行有效利用,项目地块以山地为主,采用农光互补形式光伏,在不破坏原有生态的前提下与农业结合,进行茶园、喜阴植物的种植,同时又能给到当地农户一定的土地租赁使用收益,打造了多方共赢的局面。针对此类项目,丽水政府也非常欢迎有实力的禾迈公司进行投资建设,给与禾迈公司在项目调研、项目备案、国网接入、土地流转等事项的大力支持,协助禾迈公司能够顺利完成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公司亦能尽快回收投资。


    联系人:刘捷联系电话:13958025949

    日期: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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